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Nurse Practitioners

訪視委員專區

訪視委員注意事項

壹、訪視委員倫理及迴避原則

  1. 訓練醫院認定訪視委員之倫理
    1. 為維持訓練醫院認定之公正客觀,不得對外提供訪視行程、委員名單及成績等資料。
    2. 如與受訪醫院有利害相關之情事,應主動告知並迴避之。
    3. 不預設立場,公正客觀實地訪視,並給予受訪醫院適當建議。
    4. 應配合訪視醫院之安排參與評分,不得挑選受訪醫院。
    5. 訪視期間,不得接受茶點、飲料以外之招待及贈禮。
    6. 訪視時,應確實依評分標準評估受訪醫院成績,以符標準之一致性。
    7. 訪視時,不得提出與訪視無關之要求。
    8. 訪視後,不得公開談論不利於訪視醫院之相關情事,以避免受訪醫院名聲受到損害。
  2. 訓練醫院認定訪視委員之迴避原則
    1. 任職單位與訪視醫院係屬相關醫療體系,或具協同經營或策略聯盟關係。
    2. 現職或二年內曾任職於訪視醫院。
    3. 現職或二年內曾擔任訪視醫院之董監事或顧問。
    4. 配偶或直系三親等親任職於訪視醫院。

貳、訪視委員權利義務

  1. 為確保訪視過程中訪視委員安全無虞,訪視醫院應善盡責任予以維護。
  2. 訪視委員得調閱負責評分項目所需之相關參考資料。
  3. 信守醫院訪視委員倫理。
  4. 清楚瞭解評分標準之內容,並據以確實執行醫院訪視工作。
  5. 遵守訪視相關作業規範,並於實地訪視結束時繳交評分表及書面建議事項。
  6. 提供訪視醫院具體可行之建議與相關輔導諮詢。
  7. 參與訪視相關研習活動及出席相關會議,交流與分享專業知識與經驗。
  8. 訪視委員應謹守訪視作業須知及保密原則,並簽署保密協定。

參、訪視委員注意事項

  1. 檢查當天應配合集合時間地點,準時出席。
  2. 檢查當天著正式服裝並配戴名牌,以利識別。
  3. 實地訪視時,檢查委員應行配合事項:
    1. 熟諳訪視內容,以「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及
    2. 「專科護理師訓練醫院訪視評分表」為原則,切勿超出。
    3. 針對人事時地物之觀察,應確實記錄並有具體清楚之建議改善事項說明。
    4. 與有關人員面談時,問題宜明確,避免抽象形容詞等字眼。
    5. 訪視委員可視受訪醫院之實際狀況給適當之評量,書寫觀察所得及缺失情形、建議事項說明。
  4. 為避免本會整理受訪醫院個別意見之困擾及實際達到輔導醫院改善之目的,訪視委員於填寫建議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 填寫建議時,優、缺點意見,不可互相衝突。
    2. 針對「不符合」者(該項目評分為D),應敘明原因並提出具體建議,以利醫院改善。「建議」書寫時,宜儘量使用條列式方式呈現。
    3. 針對「符合」者,訪視委員仍可提出相關建議,以供醫院後續執行參考。
  5. 委員於訪視作業結束後,應儘可能當場完成「專科護理師訓練醫院認定訪視評分表」,內容包含觀察所得及缺失情形、訪視結論及建議,以避免後續爭議之發生,並注意內容是否皆已填寫完整及確實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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