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準備
準備文件之PDF檔(共兩個)
- 檢附文件PDF檔(附件三)
(含身分證正反面、專科護理師證書、繼續教育積分證明)
- 繳費證明PDF檔(附件四)
線上證書更新
線上專師證書更新申請並上傳相關資料
(申請展延請寄紙本-附件五)
審核及證書寄發
本會初步審核後由衛福部寄發
114 年申請專科護理師證書更新注意事項與相關申請表
一、依據:「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 16 條規定辦理。
二、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三、承辦單位: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
四、證書更新申請方式:一律採取線上申請。
五、證書更新申請及衛福部寄發時程:
對象 | 開始受理日 | 申請截止日 | 衛生福利部 證書寄發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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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前申請者 將於6/30前寄發 |
9/24前申請者 將於10/24前寄發 |
9/24後申請者 將於12/15前寄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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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更新 | |||||
第 1 屆 096/5/25-114/5/24 | 114/1/1 起 | 114/5/24(六) 17時 | V | ||
第 1 屆 096/5/28-114/5/27 | 114/1/1 起 | 114/5/27(二) 17時 | V | ||
第 7 屆 102/10/22-114/10/21 | 114/4/21 起 | 114/10/21(二) 17時 | V | V | V |
第 13 屆 108/9/25-114/9/24 | 114/3/24 起 | 114/9/24(三) 17時 | V | V | |
第 14 屆 108/12/10-114/12/9 | 114/6/9 起 | 114/12/9(二) 17時 | V | V | V |
113 年申請延期更新者 | |||||
第 12 屆 107/9/18-113/9/17 | 114/3/17 起 | 114/9/17(三) 17時 | V | V | |
第 6 屆 107/11/23-113/11/22 | 114/5/22 起 | 114/11/22(六) 17時 | V | V | V |
六、證書更新申請費用及代收代付收據下載:
申請費用 | 新台幣 2000 元整 (含證書費 1500 元、查核費 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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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方式 | 銀行臨櫃、ATM 轉帳及網路銀行、郵局轉匯 |
繳費帳號 | 兆豐銀行(代碼:017)20609000079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 (板橋分行) |
代收代付收據 | 申請後經審核完畢,申請狀態符合者,即可同步自行下載證書更新代收代付收據。 |
七、證書申請更新須準備以下文件(見附件操作說明):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專科護理師證書。
- 繼續教育學積分證明(請至「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進入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下載繼續教育積分證明文件)。1、2、3 請詳見附件三
- 證書更新證書更新代收代付收據。請詳見附件四。
八、注意事項
- 請務必詳細填寫線上申請相關資料(如:證書寄達地址、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等)。若因資料有誤而無法寄達,或經查證資料不實,概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 衛生福利部每梯次寄發證書時,本會將會以 e-mail 方式通知,收到通知若一週內尚未收到新的專科護理師證書,請於上班時間(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電洽(02)8590-6666 分機 7123、 7121。
(請於各階段寄發證書之日期 30 日內完成辦理,未依規定時間處理則不予受理) - 查詢繳費收據:請於前述各階段之日期 14 天內,於網站內,【申請狀態查詢-符合】後自行下載繳費收據。(未依規定時間處理則不予受理)
- 各項線上申請問題諮詢專線及 EMAIL:(02)2951-6643 分機 10、nicole@tnpa.org.tw、顏小姐。
九、申請證書展延
- 證書展延者(114 年證書到期者,申請延期更新須填附件五),請自行以紙本方式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證書到期日前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