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Nurse Practitioners

證書更新線上申請 依據專師甄審辦法第20條規定:專師證書更新審查可委託專業機構辦理。
115年衛生福利部委託本會辦理換照事宜。提早申請可早點領取證書。

申請者線上申請證書更新

準備文件之PDF檔(共2個)

  • 檢附文件PDF檔(附件三)
    (身分證正反面、專師證書、繼續教育積分證明)
  • 轉帳繳費證明PDF檔(附件四)
  • 線上申請並上傳資料(申請延期更新請寄紙本-附件五)

學會審核證書換照資料

學會審查需2周審查完成每月底送至衛福部下載代收代付收據

衛生福利部證書製作及發送

衛福部負責證書製作與寄發(寄發時程由衛福部安排)

115 年申請專科護理師證書更新注意事項與相關申請表

一、依據:「專科護理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 16 條規定辦理。
二、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三、承辦單位: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
四、證書更新申請方式:一律採取線上申請。
五、證書更新申請及衛福部寄發時程:
對象 開始受理日期 申請截止日期 衛生福利部 證書寄發時間
5/27前申請者
將於6/30前分批寄發
10/5前申請者
將於11/5前分批寄發
10/5後申請者
將於12/15前分批寄發
證書更新
第 2 屆 097/05/28-115/05/27 自即日起 115/5/27(三) 17時 V
第 8 屆 103/10/06-115/10/05 115/4/1 起 115/10/5(一) 17時 V V
第15屆 109/12/04-115/12/03 115/5/3 起 115/12/3(四) 17時 V V V
第15屆 109/12/07-115/12/06 115/12/6(日) 17時 V V V
114年申請延期更新
第 1 屆 96/05/25-114/05/24 自即日起 115/5/24(日) 17時 V
第 7 屆 102/10/22-114/10/21 115/4/1 起 115/10/21(三) 17時 V V V
第13屆 108/09/25-114/09/24 115/3/24 起 115/9/24(四) 17時 V V
第14屆 108/12/10-114/12/09 115/6/10 起 115/12/9(三) 17時 V V
六、證書申請更新準備以下文件(見附件操作說明)及申請費用: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專科護理師證書。
  3. 繼續教育學積分證明(請至「護助e起來」進入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下載繼續教育積分證明文件)。1、2、3 請詳見附件三
  4. 證書更新證書繳費證明。請詳見附件四
申請費用 新台幣 2000 元整
(含證書費 1500 元、查核費 500 元)
繳費方式 銀行臨櫃、ATM 轉帳及網路銀行、郵局轉匯
繳費帳號 兆豐銀行/板橋分行(代碼:017)20609000079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專科護理師學會
七、學會審核完畢,證書更新通過時
  1. 會收到mail:線上申請證書更新已審核通過。
  2. 可至官網證書更新:申請狀態查詢【結果】
  3. 下載代收代付收據:請於收到審核通過之mail後14 天內,於網站內,【申請狀態查詢-符合】後自行下載代收代付收據。(未依規定時間處 理則不予受理)
八、注意事項
  1. 請務必詳細填寫線上申請相關資料(如:證書寄達地址、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等)。若因資料有誤而無法寄達,或經查證資料不實,概由申請人自行負責。
  2. 衛生福利部每梯次寄發證書時,本會將會以 e-mail 方式通知,收到通知若一週內尚未收到新的專科護理師證書,請於上班時間(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電洽(02)8590-6666 分機 7123、 7121。
    (請於各階段寄發證書之日期 30 日內完成辦理,未依規定時間 處理則不予受理)
九、申請證書展延
  1. 證書展延者(114 年證書到期者,申請延期更新須填附件五),請自行以紙本方式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證書到期日前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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